好消息:教育部發布公告,取消《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是中國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制表,由中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證明材料,是留學回國人員在國內就業、升學、海外學歷學位認證等的重要依據。 此次取消《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為留學生簡化程序,方便他們更好的回國工作和生活。同時也提倡各部門堅持”少證明“原則。 近留學生的好消息不斷: 教育部:留學生因疫情在國內上網課,不影響學歷學位認證。 美中決定讓兩國之間的航班再增加一倍。 美國司法部發表公開聲明,表示只要是用于個人和商業目的,在美國的微信用戶可以繼續正常下載和使用微信,不會承擔違反總統令的民事及刑事責任。 教育部允許部分高校采取臨時舉措,通過適當增加部分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以及內地(祖國大陸)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招生名額,為出國留學受阻的學生提供更多就學選擇。 教育部出臺的各種利好政策正好解決留學生后顧之憂。讓留學生放心留學,同時也鼓勵他們回國就業。 附完整公告如下: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減證便民、優化服務的決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簡化留學回國人員辦事程序,方便廣大留學回國人員工作和生活,教育部決定取消《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現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學回國人員證明》。自2020年10月1日起,駐外使領館不再受理開具申請。2020年9月30日前已提交申請的,駐外使領館根據留學人員意愿提供相應服務。已經受理、使領館開具時間晚于2020年11月1日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仍然有效。 二、《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取消后,相關部門和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可通過留學人員提供的國外院校或科研機構錄取材料、國外院校頒發的學位證書或畢業證書、國外院校或科研機構出具的學習進修證明材料或留學人員自愿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認定留學人員身份和經歷,可通過留學人員護照及簽證、出入境信息、回國行程票據等確定留學人員在外留學期限。 —The End— 想了解更多請咨詢朱老師~